2011年3月4日,南非對原產于中國臺灣、韓國和印度的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醇酯作出反傾銷日落復審終裁:對自中國臺灣、韓國和印度進口的涉案產品繼續(xù)征收反傾銷稅,稅率分別為75%、19.7%和54.1%。
據了解,2010年7月,南非對原產于中國臺灣、韓國和印度的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醇酯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。